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與杭州大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愛編馬(杭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一審判決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微播公司訴稱,被告大焱公司研發針對抖音的輕抖產品,組織用戶完成刷量任務,并在其中抽取傭金。輕抖用戶以賺錢為目的完成他人發布的任務,可導致發布任務的用戶的抖音賬號增加虛假粉絲、虛假播放量、虛假直播間人氣等效果。被告愛編馬公司系輕抖產品及服務中的收款方,構成共同侵權。被告大焱公司、愛編馬公司共同辯稱,原告的“DOU+”模式與二被告的訴爭行為之間,并無明顯的區分,訴爭行為也應當理解為正常的網絡推廣方式。
法院審理認為,通過DOU+服務獲得的是真實的流量數據,并非數據的作弊行為,區別于輕抖軟件通過發任務等形式人工虛構數據、刷量引流的行為。被告大焱公司通過技術手段幫助輕抖用戶虛增人氣的行為,屬于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大焱公司與愛編馬公司股東結構同一,具有緊密聯系,構成共同侵權。最終,法院判決二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微播公司經濟損失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