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影《梅艷芳》正在上映中。據(jù)港媒報道,11月2日梅艷芳的大哥梅啟明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訴安樂影片公司,稱對方侵犯了他的商標權(quán),原因是,他2004年就申請了“梅艷芳”及“Anita Mui” 的商標,類別是“貴金屬及其合金”,2018年,他又遞交了“防御商標”申請,即擴大了商標覆蓋的類別,包括電子商品、服飾、內(nèi)衣、工作坊、音樂、電影及演出等。他名下還有“梅艷芳紀念有限公司”。
梅啟明認為制作公司在制片過程、制作電影的宣傳品、印刷品的過程中均沒有得到他的同意,但這部電影卻讓觀眾誤以為和他相關(guān),造成了他的損失。具體是什么損失,梅啟明沒有說。
梅啟明要求法庭禁止電影公司繼續(xù)侵犯商標,強制后者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的物品,并要求對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和利息,但起訴書中,梅啟明沒有說具體的金額。
11月3日,安樂影片表示,電影從籌備、開拍到現(xiàn)在,一直有法律團隊跟進處理有關(guān)法律問題,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了電影《梅艷芳》的制作。針對本次梅啟明起訴一事,已交給法律團隊處理,現(xiàn)階段不作任何回應(yīng)。(來源:觀察者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