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由于新聞版權磋商未達成果,法國監管機構對谷歌開出了5億歐元的罰單,谷歌已支付這筆罰款。
據法新社報道,有政府官員8日表示,法國的競爭事務監管部門今年7月對谷歌開出5億歐元罰單,原因是其未能與新聞機構就內容使用事宜進行良好的溝通。盡管谷歌已經提出了上訴,但實際已經支付了這筆罰款。
之前,法國出版商在與谷歌磋商無果之后,向法國監管機構提出了干預申請。法國監管機構還要求,谷歌應當在兩個月內向出版商提出如何為使用其版權內容提供報酬的方案,否則,將面臨每日最高90萬歐元的罰款。
2019年,歐盟版權法授予新聞機構“鄰接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這一新權利。歐盟的這一行動旨在更新在數字時代過時的歐盟版權法,并確保作者從網上發布的內容中獲得更多的報酬。
上個月,谷歌與法新社達成5年協議,因“鄰接權”向法新社付費,為新聞機構根據2019年關于“鄰接權”的歐洲版權指令所簽署的第一個協議。目前,谷歌仍然在與法國的兩家大型出版商聯盟進行磋商。
此外,谷歌公司近日表示,已開始同法國、匈牙利、丹麥和荷蘭等歐洲版權法所管轄國家的數百家新聞出版商進行談判。(來源:經濟參考報)